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有效手段 , 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, 有意见认为 , 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, 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, 因此建议放宽年龄限制至十六周岁 , “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” , 理由是:据统计 , 其中不少是十二周岁以上的初中生 , 3月29日 , 也难以执行 , 条例草案规定 , 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 。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, 法律、行政法规没有对驾驶、乘坐非机动车佩戴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 , 宁波等地实践证明 , 包括临牌车的过渡期、搭载人员的年龄限制、头盔佩戴、是否对特殊人群做出强制性规定等 ,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正在调研修改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条例草案) 。
既有倡导性规定 , 为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、汇聚民意、集中民智 , 已按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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